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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基功能材料技术创新中心2025年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时间 : 2025-07-03

玻璃基功能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作为主依托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第五〇八研究所和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依托单位,与20家国内本领域相关单位共同建立的国家创新平台,旨在开展玻璃基功能材料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保障产品自主可控和优势资源统筹共享,兼顾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创新中心开放基金主要面向国内相关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科研机构以及公司企业等单位,目的在于加强领域内的前沿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领域内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促进高水平学术交流与研究合作,支撑领域内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原创成果产出。


 

一、资助方向

  1. 石英玻璃方向资助:

超纯石英原料纯化过程物理化学机理研究;

石英玻璃缺陷形成机理与控制研究,石英玻璃3D打印、焊接成型、消杂光等技术研究;

石英玻璃高能射线损伤表征与机理解析,羟基等痕量元素极限测试方法研究等。

  2. 功能纤维玻璃方向资助:

功能纤维玻璃材料设计与仿真;

杂散光抑制机理;

多种物理场耦合作用下功能纤维的变形和界面离子扩散、光/电子传输行为研究;

成像缺陷测试表征及形成机理研究;

极端环境下失效机制与寿命预测;

无源干扰物精细化设计制造及特殊环境下电磁及光电特性研究等。

  3. 核技术玻璃方向资助:

高放废液玻璃固化难溶元素包容机理研究;

玻璃固化“冷帽”工艺贵金属沉积机制;

电极和耐火材料侵蚀控制研究;

核辐射屏蔽玻璃中子及伽马射线屏蔽模拟仿真;

材料动态失效机理与组分优化;

强辐照环境力学行为及其评估计算方法等。

   4. 封装玻璃方向资助:

低介电玻璃材料熔制、淬冷、细化过程中微观结构演变机制研究;

玻璃-金属异质材料封装界面结合机理研究;

高温高压及核辐射等极端环境下封装失效机制研究;

有机-无机组分介质浆料振荡剪切流场下内部结构多尺度变化规律研究等。

  5. 结构功能玻璃方向资助:

玻璃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

增强/增韧技术;

热、力载荷作用下玻璃碎裂机理;

表面、超表面加工,多功能光学膜层(隐身/屏蔽/热防护/激光防护)设计及镀制技术;

结构功能透明件多环境因素耦合作用下疲劳损伤机理和寿命预测研究等。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书研究内容必须符合资助方向。

  2. 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15万元。

  3. 本次开放基金申请者应为申请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拥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拥有博士学位或拥有硕士学位且已参加工作3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4. 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和明确的技术贡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项目研制结束后技术成熟度达到3~4级,申请发明专利1项,发表SCI/EI检索期刊论文2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5. 开放基金申请书不得涉密,并不得有违反科研诚信、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一经发现,相关责任全部由基金申请者、申请单位承担。

  6. 符合《玻璃基功能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其他要求。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管理办法》与本指南,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玻璃基功能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申请书》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

  3. 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 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电子文档1份(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文档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 202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受理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0日。

  6. 开放基金项目的评审与管理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7. 无论申请项目评审通过与否,所有材料均不予以退还,请申请者自行保管好申请原件。


 

四、成果管理

  1. 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奖项、成果转化形成的产品等。

  2. 开放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创新中心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创新中心列为第一或第二单位。署名方法:玻璃基功能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北京,100024。

(英文:Glass-based Functional Mate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BeiJing, 100024, China.)

  3. 开放基金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鉴定和报奖材料等应标注“玻璃基功能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及基金编号。

(英文:Supported by Opening Project of Glass-based Functional Mate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4. 开放基金项目须参加创新中心组织的学术交流会,项目负责人针对承担的项目或者相关研究成果开展学术报告交流。

  5. 项目中期,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向创新中心提交中期考核报告;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向创新中心提交项目档案,包括技术总结报告、应用报告、学术论文以及其它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建材总院南玻楼202室

邮政编码:100024

联系电话:18001126089

联 系 人:孙勇

电子邮箱:sunyong@cbma.com.cn

附件下载:玻璃基功能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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